波西米亚风、吉普赛风,以及各种有些复古夸张的东西。
“富尼叶小姐,您真适合这些!简直和杂志上的模特一样……”陪丽莲试衣服的导购自然恭维夸奖。
但这也不是什么违心的话,因为丽莲的底子,以及她对这类服装的接受度,所以她穿上迷你裙不只是身体上没问题,风格消化也是毫无障碍!就没有第一次穿这类衣服的人的不适应、不自信,穿上后是一种轻松自如的劲儿……这其实就是时尚界经常强调的‘消化能力’的一部分。
“是吗?穿起来还挺舒适的……可以多买几件呢。”于是丽莲之后又买了两条‘迷你裙’。
克里斯托弗认为‘迷你裙’有点儿奇怪,不过也觉得丽莲穿上后很漂亮——而且他认可丽莲的话,这种裙子方便、舒适,而且年轻女孩儿着迷于迷你裙裙摆高过膝盖带来的兴奋,所以这肯定会大流行。
实际上,丽莲在这次圣诞节就穿着迷你裙出现在了不少社交场合……倒不是她多爱迷你裙,以她的审美来说,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的服装其实更优雅美丽。但就算是沉浸于五六十年代优雅女装氛围中的她也得承认,迷你裙是真的轻松好穿!
穿其他轻松好穿的衣服去社交场合,可能会被认为穿着不当,不够体面。但迷你裙是当下最时髦的衣服,而对喜好新潮浮夸的纽约人来说,穿最时髦的衣服显然不算穿着不当,最多就是有点儿过火……但在这个年代、这个环境里,‘过火’并不算是贬义词。
丽莲甚至在克里斯托弗举办的圣诞派对上,作为女主人登场时,穿的也是一件迷你裙!
这也无人批评,最多就是有一些年长女士议论:“迷你裙?来自英国的玩意儿!听说最近年轻姑娘们都穿它……说实话,真让人搞不懂,我是说它不怎么好看,不是吗?除了裙子短了很多,我看不出这玩意儿有任何值得说道的地方。”
“而且天哪!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裙子短到膝盖以上,可以成为优点了——直接露出来真的会更吸引人吗?我反而认为适当地遮掩才是最有吸引力的。”
更多人赞扬丽莲这种走在时尚前列的‘精神’,不少杂志都发布了她穿着迷你裙的样子,这甚至加快了迷你裙入侵纽约上流社会的速度(‘迷你裙’是一种典型的自下而上的流行,一开始在英国也是街头的年轻女孩们喜欢,精品店店主这才将缩短的裙摆作为了主要设计元素,推出一系列迷你裙)!
要知道,此前迷你裙最多也只是中产阶级的女性会穿,而且还得是家里的女儿、新婚少妇!而稍微年长一些的女性都还没赶这一波流行……丽莲算是更推进了一步,好像这个圣诞季一过,纽约的上流社会,女士们穿迷你裙的一下多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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